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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委关于2014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通报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4-08-01 00:00:00 浏览人次:1759

各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在企业自查和各区检查的基础上,市城建委根据季度检查制度的规定,对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6月25日至27日,市城建委成立由委领导带队的7个督查组,并邀请起重机械方面的专家,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起重机械情况,以及各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此次共检查市、区在建工程项目76项,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158处。对区建设局下达执法建议书15份,责成区建管站(安全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3份,局部停工1份。未下达执法文书的工程项目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由各区负责督促企业及其工程项目整改落实。通过检查,各区基本能够按照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结合实际,全面明确目标,强化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该项检查工作,确保了监管责任落实。

    (一)市、区积极部署相关工作。各区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根据市城建委检查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辖区阶段性工作要点或方案,及时召开全区动员会部署相关工作。市城建安全站于6月5日,按照江北、江南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分三片组织市管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共计300余人,对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动员部署。

    (二)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绝大多数工程参建各方均能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开展项目安全生产自查整改、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预防起重设备和高大模板坍塌等专项整治工作。

    (三)市区组织开展普查及交叉检查。在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市、区结合日常监督巡查工作,对企业及其项目开展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6月18日至20日,市城建安全站抽调市、区监督人员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交叉检查,促进了各区之间相互学习、相互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通过本次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参建单位未完全落实主体责任。个别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未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未认真落实其主体责任。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现场虽然有施工企业对项目的安全检查记录,但存在记录过于简单或无整改复查记录,以及现场情况与提交的自查资料严重不符等现象。如青山区中海国际大厦项目,项目施工方未认真按照市建委要求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自查整改,现场检查的情况与其提交的自查资料严重不符。二是部分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还存在不足,对现场反复出现的问题未能提出有效整改措施,导致问题反复出现;未能起到监督施工单位的职责,走形式,应付检查;专项方案没有审批审核签字,工程实际施工与专项方案不符,实施过程中未能执行旁站监理,现场先施工后验收等现象大量存在。如江汉区中国水电盛世江城一期二标段,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验收把关职责,对模板支架、提升卸料平台等未进行验收记录。三是有的建设单位履行未能积极协调、参与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未能建立并实施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如硚口区天宇万象国际,建设单位未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协调施工现场隐患整改工作(无检查记录),未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二)施工现场问题依然较普遍。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还存在不到位现象。一是专项方案编制不规范。专项方案中未对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详细描述,抄袭现象普遍;多数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对结构复杂部位支模或局部高大支模进行专项说明。二是专项方案审核、审批手续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审核、审批签字随意,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没有对方案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有的方案审核、审批存在代签、冒签现象;三是专项方案实施不规范,尤其在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与方案不符现象较为突出。如硚口区武汉海厦大厦一标段2#、3#楼及地下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签审人员资格不符,无交底、无验收;现场模板支撑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梁底无顶托,无扫地杆。

    2、钢管、扣件等材料未进行见证取样。个别项目未能认真执行对进场钢管扣件等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工作。如硚口区武汉海厦大厦一标段2#、3#楼及地下室,未严格按照规定对进场钢管、扣件等材料进行查验。

    3、活动板房搭设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少数项目活动板房搭设不规范或未采用A级防火材料,还有的项目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及时进行补充。如武昌武德成香奈长江国际5#-7#楼,生活区未见消防器材,活动板房超过两层。

    4、现场临时施工用电设置不规范。个别项目现场临时施工用电不规范,存在“一闸多机”,漏电保护器未接等现象。如洪山区颔南国雄楚广场三、四标,钢筋加工区临时用电管理不规范,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大多失效。青山区绿景苑港东名居B区,加工区存在“一闸多机”现象。

    5、安全资料管理不规范。

    一是仍有项目存在特种人员证件过期的情况,对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格证照审核不严。如硚口区长华玉带家园,现场部分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建设、监理单位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证件过期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二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或未办理延期。如武昌区1818中心三标,劳务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8月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

   (三)各区监管还存在欠缺。通过抽查档案资料和现场安全施工情况反映,各区在执行安全监管规定动作和开展现场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力度上还有所欠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管理还存在不足。部分区站对高大模板支撑没有提前做到辨识,现场高大模板支撑施工未编制方案和组织专家论证。普通模板支撑架的实际搭设情况与方案完全不相符,存在违规搭设现象,且未及时进行查处。

    二是对现场反复出现的安全问题没有查处。施工现场很多习惯性违章行为,以及常见的安全隐患,如洞口防护不严,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等问题,反复在监督记录中出现,但没有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三是对相关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格证照没有进行补充审查。部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未复审,或者分包单位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且过期时间较长。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各方职责。此次检查中暴露出来的,绝大多是日常巡查和历次检查中反复出现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凡被下达执法建议书和限期、停工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各区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并针对相关情况认真分析草拟专题报告。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复查和“回头看”再检查。对于拒不整改的,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二)继续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安排,继续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尤其是当前我市已登录夏季高温和汛期,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夏季高温和汛期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同时,要持续做好起重机械“一体化”、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等专项治理工作。

   (三)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结合新修订出台的《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完善并落实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提高企业相关人员工作认知,全面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标准化工作。

   (四)做好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根据《市城建委关于做好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数据统计和报送的通知》(武城建[2014]112号)要求,各区要高度重视监督管理数据的报送工作,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继续做好信息数据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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