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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建设

以先进典型为标尺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4-06-30 00:00:00 浏览人次:2195

——三论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

  有这样一则寓言:龙门太高,鲤鱼们纷纷请求龙王降低门槛,然后都轻松跳过了,但后来发现,跳过龙门的鲤鱼还是鲤鱼,并没有真正变成龙。它告诉我们,标准很要紧。凡事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从严从实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同样不能降格以求,而应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的标尺,真改、实改、彻底改。

  当前,随着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自满自足倾向。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在作风上已经改得不错了;一些单位也有“差不多就行”“见好就收”等苗头。然而,从“办证难”顽疾难治,到“最后一公里”久打不通,种种现实问题催人警醒。自我评价甚高,但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其实还有不小距离;自我感觉良好,但对着先进典型照一照、比一比,就会发现还有很大差距。如果做事半拉子、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就会把活动做成夹生饭,冷了群众的心。

  坚持高标准,就要有好的参照系。以先进典型为镜,自觉检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就能增强深化整改的紧迫感。以先进典型为标尺,可以知优劣,深入学习先进典型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才能激发见贤思齐的正能量。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我们之所以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活动始终,就是要在深学、细照、笃行中,像焦裕禄同志那样谋事、创业、做人,把“三严三实”内化为自觉要求,把从严从实固化为良好习惯。除了向历史先贤、革命先辈、时代先锋学习,各部门各单位还要注意结合实际,用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先进典型,树立可鉴可学的身边榜样,推动党员干部以典型为镜、向先进看齐,以过硬的作风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用好榜样的力量,深化整改就有了强大动力。

  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斯风下矣。作风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竖高标杆、从严把关,从现在改起、从具体事情改起,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我们才能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摘自人民日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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